采購項目概況 為深入落實2025年深圳-香港城市/建筑雙城雙年展參展籌備任務,全面展示深圳在未來城市建設、城市治理與規劃設計領域的先進探索與成果,中心擬采購為期一年的“沉浸式VR內容制作與新媒體傳播服務”。本次采購以服務雙年展為主要目標,聚焦通過前沿的虛擬現實與新媒體傳播手段,增強中心策展內容的表現力、感染力與傳播力,切實提升中心在國際城市展覽平臺上的展示水平與傳播效果。通過系統性制作沉浸式VR內容,中心將圍繞“山海連城”生態格局、“City Walk”城市漫步等深圳城市特色主題,高精度還原城市景觀與空間場景,塑造可交互、可體驗的未來城市虛擬樣本。該展示方式將傳統規劃理念具象化、可視化,賦予觀眾“沉浸式參與”城市發展的可能,提升展覽的公眾互動性與感染力,亦有助于塑造深圳面向未來的城市形象。與此同時,通過多媒體融合與社交平臺矩陣傳播,中心將建立從內容生產、展陳應用到線上擴散的全鏈條傳播體系,在雙年展這一國際平臺上有效傳達深圳未來城市規劃建設的系統理念與前瞻路徑。 在實現雙年展展示目標的同時,本次采購也將作為中心探索新媒介運用、推動城市規劃和設計數智化轉型的重要實踐。沉浸式VR展示和新媒體傳播不僅是展覽形式的革新,更是城市治理理念傳播方式的重構。采購項目將積極推動新一代數字技術與規劃設計、展示傳播的深度融合,形成以“技術+策展+傳播”協同驅動的綜合展示機制,進一步豐富中心在未來城市宣傳方面的手段與經驗。通過虛擬現實技術,深圳在綠色建筑、智慧交通、城市更新等領域的成果可被立體化、可視化呈現,為公眾、專家乃至國際嘉賓提供更真實的觀察路徑與參與通道,拓寬深圳智慧城市建設的傳播邊界與國際影響力。服務周期覆蓋整個雙年展籌備與實施階段,確保內容與策展需求高度匹配;并具備可延展性,項目成果可在雙年展結束后繼續服務于其他市級展覽、公共宣傳和科普教育活動,形成可循環利用的數字資產,提升投入效益和使用價值。本次采購既是對雙年展參展任務的系統支撐,也是中心推動城市展示理念、傳播手段與技術工具同步升級的重要一步,對于構建城市傳播新范式、增強中心在數智規劃方向的先發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項目管理和服務要求
為確保沉浸式VR內容制作與新媒體傳播服務項目高質量推進、按期交付、成效顯著,對服務供應商提出如下管理與服務要求: 項目管理機制
(1)建立聯合工作機制 服務方需組建一支具備VR建模、互動設計、新媒體運營、城市規劃理解等復合能力的專業團隊,并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作為常態化對接窗口,配合中心完成項目方案制定、內容審核、進度管控、數據交付等各環節任務。項目期間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例會,匯報階段成果,研判問題并調整計劃。 (2)全過程進度管理 項目應結合2025年深港城市/建筑雙城雙年展的籌備與執行節奏,制定詳實的項目執行計劃與里程碑節點。重點任務包括:項目啟動調研、沉浸式內容策劃與建模制作、新媒體傳播內容生產與平臺鋪設、展覽期間技術支持與傳播執行、后續成果整理與交付等,確保各階段任務有序銜接、質量可控。 (3)風險防控與質量保障機制 服務方須設立質量控制標準,涵蓋建模精度、交互流暢度、用戶體驗、傳播內容合規性等方面。針對突發技術問題、平臺發布風險、展期適配需求等潛在風險,須提前制定應急預案,確保項目在關鍵時間節點穩定運行。 服務交付與支持要求
(1)內容制作要求 沉浸式內容應結合“山海連城”空間結構、“City Walk”路線體驗、“未來城市”場景設想等核心主題,提供城市地形還原、互動路線引導、虛擬人機體驗等多元模塊; 所有制作內容須滿足可在主流展覽終端(如大屏設備、VR頭顯、觸摸屏、網頁端)順暢運行的技術要求。 (2)系統集成與技術支持 服務方需協助中心完成VR展示系統的部署調試、使用培訓與維護指導,確保中心在展覽期間可自主操作運行; 項目期間,服務方應提供線上平臺發布、新媒體矩陣內容推送等運營支持,并在展期提供必要的現場運維與技術響應服務。 (3)數據交付與成果歸檔 所有制作成果(含源文件、腳本文案、素材資源、系統配置、傳播數據等)須在項目完成后統一歸檔并移交中心,形成可復用、可迭代的數字資源庫,為后續展示和宣傳活動提供技術與內容支撐。 (4)成果評估與績效反饋 項目將結合VR展示效果、媒體傳播成效、觀眾反饋數據等開展階段性評估,服務方需配合中心進行效果回訪和優化迭代。最終成果需通過中心組織的專家驗收或評審會議,以保障服務質量與應用價值。 供應商資格要求
1.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公司須具有為政府機構提供數字展示、新媒體傳播或相關規劃宣傳項目的服務經驗,具備不少于2項類似政府項目案例,并能提供對應成果材料或驗收證明。服務團隊成員應具備規劃傳播、虛擬建模、媒體創意及項目統籌等方面的專業能力,確保項目設計符合政府展覽標準與宣傳導向。 四、商務需求 (一)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一年。 (二)報價要求:45萬元以內。 1.本項目服務費采用包干制,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企業的利潤。由投標供應商根據采購文件所提供的資料自行測算投標報價;一經中標,報價總價作為中標供應商與采購人簽定的合同金額,合同期限內不做調整。 2.投標供應商應當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投標。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項目預算金額。 4.投標供應商的報價,應當是本項目采購范圍和采購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 5.除非采購人通過修改采購文件予以更正,否則,投標供應商應毫無例外地按響應文件所列的清單中項目和數量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投標供應商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項目,在實施后,將不得以支付,并視作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 6.投標供應商應先到項目地點踏勘以充分了解項目的位置、情況、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項目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服務期限延長申請將不獲批準。 7.投標供應商不得期望通過索賠等方式獲取補償,否則,除可能遭到拒絕外,還可能將被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可能影響其以后參加政府采購的項目投標。各投標供應商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報價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