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描述: 一、項目內容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用地用海用島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性審查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21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等國家、省、市的相關政策要求,規范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管理,保障規劃有效實施,完善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實施管理相關要求,開展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相關技術監理、建設項目用地總體規劃符合性技術監理等相關工作。 二、項目用途 本項目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用地用海用島國土空間規劃符合性審查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21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 號)等國家、省、市的相關政策要求,確保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批復后有序開展、穩步推進規劃實施,建設項目用地范圍符合規劃要求,結合最新管理政策文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保障規劃有效實施,促進規劃目標實現,更好服務全市社會經濟發展。 三、項目成果數量 本項目主要成果應包括: (1)深圳市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政策研究報告(word/pdf格式) (2)深圳市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實施管理政策研究報告(word/pdf格式) (3)2025年深圳市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方案監理報告(word/pdf格式) (4)2025年深圳市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方案監理報告(word/pdf格式) (5)2025年建設項目用地總規符合性監理報告(word/pdf格式) (6)2025年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主體內容維護技術監理報告(word/pdf格式)。 四、簡要技術需求 (1)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政策研究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城鎮開發邊界的相關管控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細化城鎮開發邊界的實施管理要求,明確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和開發邊界外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落實的總體要求、優化原則、優化情形及操作流程、報批材料、臺帳管理等具體技術要求,制定相關政策文件。 (2)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實施管理政策研究 在國家和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管理框架下,結合我市“市-區”兩級規劃管理實際,開展國土空間分區規劃實施管理的具體政策文件制定,明確我市分區規劃修改維護情形、審查報批、數據庫更新等具體技術內容。 (3)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技術監理 依據國家和省關于城鎮開發邊界的相關管控要求,結合我市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操作指引,對各區申報的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調整方案開展技術核查,同步開展相關調整方案上報部省的監理工作。 (4)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技術監理 依據國家和省關于城鎮開發邊界的相關管控要求,結合我市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操作指引,針對各區申報的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開展技術核查,同步開展相關審批表上報省廳備案的監理工作。 (5)建設項目用地總規符合性技術監理 以批準的三條控制線為基礎分析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建設用地規模落實等情況,對合規性進行核查,形成技術分析報告并出具監理意見。 (6)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主體內容統籌技術監理 開展規劃目標指標、標準單元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主體內容的統籌維護監理工作,保障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有序實施。 (7)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其他技術監理 結合國家、省及深圳市最新政策要求,做好其他有利于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的技術監理工作。 |